事情起源:2024年4月底,石浦古城美食街重新整改后,急需在五一开业,对外进行招租招商。对外招商时说明房租定价10000-12000元/间,每间面积约20平方,具体按店铺位置定价。本人与4月中下旬前去美食街勘察位置计划开店,因原看中的位置已被租走,所以犹豫,后招商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店铺门前的位置可以用你们自己的桌椅进行布置,对于你们来说是极好的位置,且承诺会慢慢引进优质商家,每家都需精装修并且报公司审批通过。思量一天后决定花10000租下现在的店铺,并前去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发现合同为一年一签,因担心装修设备等成本花下去,后面会出现涨房租等不稳定因素,提出质疑,工作人员表示公司规定只能一年一签,但是放心好了,这几年肯定不会涨房租的,合同是公司模版,大家都是一样的。基于双方信任原则,同时因为所谓的模版故没有仔细看合同内容签订了合同,并配合招商方工作,抓紧装修设计并日夜施工。
事情过程:店铺开始经营至今,我店始终坚守当初的约定,精心做好店铺维护,宣传,产品设计等,而其他商铺随便放几张桌子便可以营业,并且部分商家占道经营堵住过道出入口,反应多次没有任何整改,且一年下来街上店铺始终未招满,整条街生意惨淡,多家店铺关门不营业,而我家一直招聘店员营业,直至一月中旬,只剩我们家,最终也无奈关门。因为象山旅游淡旺季明显,为了节约成本仅节假日营业,原本计划等五月旺季到重新出发、继续营业,但是今年四月份招商单位联系我们说要涨房租,并且是翻倍涨房租,多家店铺表示不认可。 我们的第一次协商是在清明节的第二天(4月6日),招商单位派代表来店里协商,协商过程中对于翻倍涨房租表示不理解,代表表示原合同写着的房租是免房租六个月,所以现在只是按照规定的房租进行收费而已,不存在涨,另外现在负责招商的工作人员换了,以前怎么说的也不知道。所以招商单位换人就什么都不认了,商家就得要自负盈亏?作为这条街的招商方及管理方,我认为应该是与商家站在同一边,应该想着如何盘活当前的惨淡现状,而不是压榨现有商家,我们家认认真真开店,所花费的成本约十余万,加上设备设施及人工成本,目前并没有收回成本,且一直在亏人工,但是公司说要涨涨一点还是可以接受的,涨太多确实很有压力,代表也表示认可,于是打电话去说明,说那就跟隔壁一样15000好了(他们家没有任何装修,地砖都只是铺的毯子,原房租是12000)我当下表示这怎么可能一样,于是代表说你们家房租一万二三是差不多了,对于这个我是认可的。鉴于此时刚好有顾客,所以协商暂停,代表表示周一再具体聊一下,整个过程没有任何红脸争吵,个人认为还是比较和谐的,下一步交流应该是推进签约的事宜。 然而周一的电话交流开始发生逆转,对方表示跟公司请示了鉴于你家装修最好所以特别优待,房租只要16000,我方表示清明假期明明已经谈的差不多了,现在这样完全不是诚心谈的;后又一次电话说要17000,每一次的电话价格都不一致,且态度极其嚣张,也了解到其他商铺商家也是同一种情况,每一次报价都不一样,所以是在玩弄商家吗? 接着就是店铺门口被贴清退函,因为报价不稳定所以一直都处协商状态,从未表明说过不续租,现在就是清退,招商表示:按合同来,你们爱怎样怎样、没得商量直接清退,时间到水电全停,门锁全换了。所以现在的清退,就要因为这份全部保护你们公司的利益,而无任何一条可保护商家权益的合同,因为你们说的不清楚之前的口头协议,现在商家的权益就活该受损,投入的成本就要全部打水漂?我方精修装修做生意,因为对方说清就清,转头借当前的装修以更高的价格转租,我方的损失问谁买单?
现请求为普通商家做主,公正处理石浦古城美食街宁波浦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虚假欺骗招商行为,撤销签订的不合理合同,请协助找回受损商家的合理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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